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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检察院“五坚持”持续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时间:2022-10-26 15:34: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

“五坚持”持续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为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新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武山县院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持续做到“五个坚持”,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质见

一、坚持做到规范统一。武山县院案管部门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案件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细则》,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转变案件信息公开从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都公开的工作理念,把握信息公开的安全原则,明确公开的限制性规定做到内容规范、统一、适当、完整,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合法合规

二、坚持做到严把关口。在案件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确认、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对需要公开的法律文书按照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案管部门复核人,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牢牢把握法律文书向公众公开的最后一个环节,对易于引发网络舆情的法律文书,坚决不予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准确高效及时。

三、坚持做到安全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坚决不予公开。在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方面,坚持规范、安全、保密、便民原则,对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以及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案件继续采取原有现场阅卷方式,并进一步加强技术保障,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失泄密和窃密事故。

四、坚持做到常态化宣传引导。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部署应用,是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武山县院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检务大厅等内部资源进行宣传引导,同时加强舆情收集,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自媒体在强化自我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服务人民群众中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做到定期“回头看”案管部门对本院已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已公开法律文书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已公开案件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查纠整改,并将文书公开发现的问题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相挂钩,形成警示作用,促进源头治理。

案件信息公开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地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维护公平正义。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感,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消除抵触、畏难情绪,使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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