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农民工工资追索难 高效和解“解薪愁”
近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引导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达成和解,第二检察部办案人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司法为民的暖心举措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称赞。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鲍某某和杨某某在天水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山项目部上班,项目部拖欠鲍某某工资17120元,拖欠杨某某工资14000元。2024年3月至6月,马某某在武山县某火锅店上班,火锅店拖欠马某某工资8000元。经多次催要工资未果后,此三人分别将天水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山县某火锅店投诉至武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武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履行职责,穷尽各种措施后,仍未能帮助三人讨回欠薪,遂将三个案件移送至我院,希望我院能支持农民工起诉,帮助讨回欠薪。

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酬”问题,不仅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考虑到临近春节,对簿公堂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司法成本和提高司法效率,办案人员决定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经过认真审查调查,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座谈,一方面对欠薪企业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告知农民工生活的不易以及拒不履行劳动报酬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与申请人耐心沟通,考虑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等难处,促使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办案检察官的多次努力之下,欠薪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两家欠薪企业承诺在2025年1月15日(腊月十六)之前将三人的欠薪全部付清。此后,办案检察官持续跟踪案件进展,天水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山项目部于2025年1月8日将拖欠鲍某某17120元和杨某某的14000元已全部足额支付;武山县某火锅店拖欠马某某的8000元于2024年12月30日支付4000元,2025年1月14日将剩余的4000元全部支付。至此,这三起劳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工资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基础,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是人民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下一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注重用好多种手段,努力让农民工不再为“薪”事烦忧,为建设平安武山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