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细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按照市中院《关于天水两级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12月8日上午,武山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应邀出席。

此次,县人民法院通过“一案一账号”的线上发放方式,集中发放法定期限(30天)内执行案款106.95万元,涉及案件22件,当事人17人。今年,受理多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部分案件在检察机关达成和解,部分案件督促法院依法快速划拨发放执行款,将申请人的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后,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做实,持续深化与法院的沟通协作,依法加强对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服务群众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