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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华任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时间:2021-11-22 15:32: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029日,武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赵少华同志为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赵少华为武山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上,赵少华作了供职发言。他表示,将进一步做到:

一、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顾大局,全力服务保障武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立足武山经济社会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担当,团结带领全体干警,以坚强务实的检察履职护航助推武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谋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为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四、重自强,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检察形象。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行为禁令。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班子,带队伍,重业务,强基础,带头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检察形象,让组织放心,使人民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德银为新任命的代理检察长赵少华颁发了任命书。赵少华等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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