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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23 15:02:4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三)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五)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并设有城关镇、洛门镇、四门镇、鸳鸯镇、滩歌镇、马力镇等6个乡镇检察室派出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637.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59.51万元,增长10.7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和绩效工资、车补纳入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内控信息系统项目和同步录音录像项目的建设,导致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收入金额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31万元,其他收入0.00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637.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59.51万元,增长10.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和绩效工资、车补纳入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内控信息系统项目和同步录音录像项目的建设,导致202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支出金额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470.0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6 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2.4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1.65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4.2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908.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8.67万元,增长10.8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两名公务员;二是政策性增资和绩效工资、车补纳入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05.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19.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两房建设项目于2021年投入使用,考虑到检察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急需建设内控信息系统项目和同步录音录像项目,即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金额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2,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庭院修缮和后勤服务等;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我院“两房”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和装备费用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2.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的增加,2022年预计安排公务接待30批次,人数共计250人,主要为省市检察院、人大代表对我院检察业务调研及检查指导工作,我院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检察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从严控制机关食堂接待的数量以及接待的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25万元,下降68.07%,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未安排公务购车事项;二是公务用车的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培训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2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培训费的管理。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相关会议事项。

6.机关运行经费88.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45万元,增长5.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两房”大楼的投入使用,办公办案面积增加,办公费、暖气费、水电费等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00万元,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620.3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94.8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205平方米,价值1837.5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119.0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51.03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94.46万元,主要为内控系统项目、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视频会议室信息建设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共有三个项目,其中保障运转经费2个,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其他项目1个,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无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为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重点项目,项目名称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用于于“单位内部控制信息系统项目”、“检察工作网打印输出项目”、“视频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专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两房物业服务费项目”等。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00元,设立了四个一级项目指标,分别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2022年我院设置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为:全力提升检察业务能力,做好单位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视频会议室信息化建设,建立检察工作网打印系统等,资金支出计划于202212月底全部支出。我院将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目标,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及全院智能信息化建设,切实从根本上改善检察部门的办案条件和业务装备水平,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1.一般性转移支付0.0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及部门职责,针对预算绩效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加强经费监督检查,制定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惩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犯罪资源犯罪;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阵,维护社会和谐未定;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纪检监察、检务保障等装备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2021年共设立三个项目,分别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3.63万。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40万元,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465.29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78.34万元。在绩效项目运行监控方面,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021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全年预算40万元,实际执行40万元,执行率为100%评价结果为“优”。存在的不足为检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在了解检察业务后勤需求,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检务后勤保障能力。      

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年初预算143.34万元,全年预算278.34万元,实际执行278.34万元,执行率为100%评价结果为“优”。存在的不足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不断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化班子和队伍梯次结构,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色、亮点工作。完善未检工作制度,拓宽未检工作覆盖面,全面推进未成年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的建设。

“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2021年新增项目,2021度我院已多次向武山县县政府提请报告,由于武山县县财政困难,压力大,我院原“两房”建设项目处置收入一直未兑现,执行数0,执行进度未执行。下一步按要求与工程进度继续开展“两房”项目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建成项目并通过验收。

我院将以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70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70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公共安全支出(类),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是指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5.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6.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取暖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其他方面

1.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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