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四项措施
推动检务督察工作走深走实
武山县院充分发挥检察督察内部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注重源头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检为统领,拉紧思想警戒线。以政法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典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廉政经典+廉政警句”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知廉、养廉、尚廉、践廉和履廉,用一批案例、一部警示教育片为全体检察人员打好廉政思想“预防针”。二是坚持以队伍强检为根基,强化督察触觉面。分管党建、案管工作院领导牵头,办公室、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人员,成立检务督察工作小组,对全院“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效能、作风纪律、案件办理等开展全面督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督察情况。三是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强化对“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院领导、员额检察官、部室负责人带头填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今年以来记录报告21人次。常态化开展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值班值守、车辆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督察检查,发布检务督察通报5期。四是坚持立足抓早抓小,着力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落实发现问题、综合研判、谈话提醒、跟进教育、严格管理、日常监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坚决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