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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4年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09 10:29:27 来源:武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18在武山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虎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检察工作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南,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提升、在落实中进步。

一、忠诚履行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硬道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倾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惩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的基本诉求,依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40人,起诉51人。坚持“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依法对情节较轻的犯罪不批捕6人,不起诉39人,促成刑事和解1112人。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31份,督促对39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武山建设。

全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紧紧围绕“一线六圈”城乡振兴计划,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批捕9人,起诉13人。坚持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帮助6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6万余元,彻底解决烦“薪”忧“酬”。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作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6万元。紧盯农村稳定、农民权益、农业生产等涉农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2件,以检察履职助力“十大行动”,持续赋能乡村振兴。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3人,起诉5人,追赃挽损73万余元。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组织召开“检察护企”专题座谈会2场,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30余名检察干警走访联系企业70余次,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60余次。创“产业链+企业+检察”服务模式,挂牌成立“检联商会工作站”,在洛门镇大南河蔬菜市场和甘肃瑰宝通汇珠宝有限公司设立“检察护企服务站”,打造检察护企服务矩阵,持续促进“菜香、玉润”

聚力保护碧水蓝天净土。推行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坚持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法治宣传全面发力,提前介入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5件,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重点聚焦非法采砂和水资源保护,牵头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挂牌成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协同办理相关案件6件,持续护航“山雄、水秀”。

二、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做深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秉持如我在诉,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问题,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合力关停“黑诊所”1家,整修城乡公路4.2平方米,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出行舒心。针对公共设施安全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20余个小区建立充电桩30,切实解决“飞线充电”顽疾及时督促维修鸳鸯湖公园53盏路灯,用心点亮人民群众心中的“满意灯”。

坚持利剑护蕾,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1人,以教育感化挽救为目的,依法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517人,成功帮教2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完成高中学业。紧盯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督促相关部门对网吧、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问题予以治理。创新履职融通“六大保护”,23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常态化法治进校园活动35场次,联合县妇联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制发督促监护令18

注重实质化解,提升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来信、来访109件,院领导带头接访27,坚持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两个100%。坚持重心下移、贴近基层,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42场次,发放普法资料1余份。坚持监督办案、化解纠纷、促进治理一体推进,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党员代表,重新踏勘划定地埂边界,促成一起轻伤害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长达二十多年的地邻纠纷得以实质化解。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

理的作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件,以检察履职“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

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

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着力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8120人,审查起诉案件12721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677人,不批准逮捕2243人,起诉96165人,不起诉3049人,改变管辖11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8纠正漏捕漏诉2、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11。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6“派驻+巡回”监督模式,提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意见31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依法准确履行惩治腐败犯罪检察职能办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6

切实加强民事行政监督成效。充分发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理民事监督检察案件32,制发检察建议12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10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农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彰显公益诉讼监督价值。牢牢把握“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坚持以检察磋商、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促进源头治理,力争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在诉前紧盯乡土风情、民俗文化保护传承,针对武山“捣蒜罐”在天水“麻辣烫”火爆出圈,助力相关部门及时武山“捣蒜罐”申报增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用“法”留住“乡风古韵”。

四、深刻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在推进阳光司法中践行“检察初心”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法律监督工作1次,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走访人大代表17人次,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105份。派出7名业务骨干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意见,不折不扣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硬招实招,以监督促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晒上网”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倾听呼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与案件办理,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68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6件,以公开促司法公正。

严于开展自我监督。强化案件全过程闭环管理,推动检察官在监督办案中落实高质效履职要求健全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机制,组织开展常规评3、专项评查2次、重点案件评查1。紧盯重要办案节点,开展流程监控50数据巡查1286发现整改相关问题26条,确保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以规范促质量提升。

五、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发“检察动能”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锻造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求真务实强思想践初心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市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次,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召开党组会25次,引导全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武山检察的鲜明政治底色。

笃行实干抓意识、筑防线。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全年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狠抓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落实,着力构建“业务+综合”融合发展模式,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911篇,转发微博9796条,发布今日头条7556宣传稿件被中央级媒体转载34篇,省级媒体转载157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

驰而不息正检塑新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运用案例通报、专题党课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7次,引导全体干警从反面警示案例中吸取教训,从正面典型事迹中汲取力量,切实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向深入。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推动逢问必录成为常态,全体干警共填录相关事项34件次。

行稳致远提效能、激活力强化实践锻炼,选2干警到检察院和市纪委跟班学习、办案磨砺。组织开展“学先进当先锋、强素能优院风”和“传学讲学、以传促行”活动15提升全院干警整体素能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三个管理”与考核奖惩衔接,注重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职级晋升重要依据,提请任命检委会委员2人,职级晋升3人,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砥砺奋进,以“案件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全力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业务稳居全市前列;我们锐意进取,全面推进理论创新和典型引领,2篇理论文章在《中国检察官》等国内知名期刊发表5篇理论文章在上级征文中获奖;我们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数字检察,自主研发的2个大数据监督模型上架省检察院平台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全院干警在奋勇担当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第二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荣获“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4名干警级以上表彰奖励。

这些成绩的取得,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还需加强,针对性、实效性还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现象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需持续发力三是队伍司法理念、能力素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任务


2025年,我们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在高质效办案中,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武山实践重点做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紧紧锚定政治建设新标杆。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模范践行者、忠实捍卫者。

二是牢记“国之大者”,全面把握服务大局新要求。扎实开展主动创稳行动,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犯罪,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锚定农业优先型和文旅赋能型发展定位,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治理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为民情怀,努力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履职担当,精准落实法律监督新理念。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优化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指控体系,强化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全过程监督,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进公益诉讼精准、规范监督积极探索办理有影响、典型性的公益诉讼“精案”。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构建“用数据监督、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数字检察应用场景,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是提升能力本领,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新举措。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融合推进人才队伍、专业能力、职业保障和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三个管理”,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鲜明的履职特征。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催人奋进,使命在肩唯有笃行,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担当奉献、奋勇争先,持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武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生动实践,指在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蓝图下,充分且深入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挖掘和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从而使检察办案更加科学合理、检察服务更加精准到位。

2.三个管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其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六大保护:20244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的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制度体系,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4.四个最严: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5.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在分析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的基础上,于201810月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

6.行刑双向衔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对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其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及处理情况跟进监督,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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