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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0-20 11:31: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度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三)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五)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并设有城关镇、洛门镇、四门镇、鸳鸯镇、滩歌镇、马力镇等6个乡镇检察室。

政法专项编制39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政法专项编制37人,机关工勤2人,聘用制书记员15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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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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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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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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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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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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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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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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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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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90.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5.62万元,下降42.59%,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拨付两房建设资金投资资金1016万元,2020年不再拨付该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5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8.04万元,占79.83%;其他收入252.14万元,占20.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4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86万元,占58.63%;项目支出588.97万元,占4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8.1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7.60万元,下降47.66%。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拨付两房建设资金投资资金,2020年不再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3.94万元,下降44.88%。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拨付两房建设资金投资资金,2020年不再拨付。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的提高,以及2020年继续使用上年年度结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20万元,支出决算为5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人员经费年底收回部分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的提高,以及2020年继续使用上年年度结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4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人员较上年度减少7人,为转隶至监委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4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5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导致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2万元,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报废1辆执法执勤用车,执法执勤车辆数量较上年度减少1量,相对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数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度无购车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执法执勤和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以及车辆保险。2020年度我院报废1辆执法执勤用车,执法执勤车辆数量较上年度减少1量,相对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省市检察院、人大代表对我院调研及检查指导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结合《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检察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从严控制了机关食堂接待的数量以及接待的标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5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较上年度减少,导致公用经费标准降低。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会议费事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30.8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强和规范对培训费相关支出的管理。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部门无其他用车事项。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高度重视检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率达到100%,检察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案件撤回起诉率控制在0%,挽回经济损失超过80万元。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和省级院专题视频学习,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我院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惩治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犯罪资源犯罪,深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阵,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及时采购建设了通用常规装备,并重点加强了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纪检监察、检务保障等装备的建设工作,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转,有效提高了办案业务水平。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5万元,执行数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采购工作完成率100%,设备采购及时,设备验收及时,并及时投入使用,商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效益指标,设备环保节能率达到85%以上,建立了健全的干警培训机制,有效提高了本院办案业务水平;三是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院新“两房建设”已投入使用,我院将严格按检察业务保障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完成率。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确度(项目自评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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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我院根据最高院和省市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工作,聚焦中心大局,在2020年完成了市院牵头在全市范围内部署的检察工作网“桌面云”系统项目,通过采购大型非接触式扫面仪,提高了扫卷效率,有效提升了业务办理水平。通过办理超过使用年限的执法执勤用车报废手续,申请配备执法执勤用车,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转,并完成未成年人帮教和预防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62万元,执行数为247.28万元,完成预算的8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全年办案数量工作完成率120%,设备购置工作计划完成率100%,采购设备检验合格率100%,采购及时,投入使用及时二是效益指标,优秀案例计划完成率达100%,通用设备使用率达到90%,案件公开信息发布完成率100%;三是满意度指标,案件当事人满意度达65%,县级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还未开始,评选人数还未公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偏低以及个别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难以量化。下一步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充分反映工作情况(项目自评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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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工作要求,我院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自行组织开展,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所有预算项目、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全部纳入自评范围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工作通知(甘财绩202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考察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实际效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受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2020度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0219 号)中要求,“为保障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检察机关以经费为基础的各项物质保障工作的总称,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预算申报和执行。根据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及批复文件,2020年项目预算资金为130.5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6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2.5万元;实际支出13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软件等,保障检察院日常工作需求;二是提升检察院各项配套设施服务水平,包括会议室装修、厨房装修等。

(四)项目组织管理

检察院负责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部署、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绩效目标

2020年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为:一是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惩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犯罪资源犯罪;二是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三是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纪检监察、检务保障等装备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二)绩效指标

根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年度预计完成绩效指标如下:

表2-1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采购数量

8

质量指标

商品检验合格率

=95%

售后服务

良好

时效指标

设备政府采购时间

12月底

政府采购效率

95%

成本指标

费用报销控制

标准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占比

95%

生态效益指标

设备环保节能率

85%

可持续

影响指标

长效机制健全性

健全

干警培训机制健全性

健全

跨部门协同度

50%

设备配置充足

充足

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更新频率

每天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业务保障满意度

90%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综合分析项目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规范性、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以及项目产出和效果的实现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促进项目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提升财政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0年度武山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财政资金130.5万元。评价范围为2020年本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

6.《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0219号)

8.《财政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2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流程步骤,做到指标合理、标准科学、方法适当、结果可信。二是绩效相关。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预算支出和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三是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并接受监督。四是激励约束。评价结果与项目的设立、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相挂钩,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2.评价方法

一是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二是比较法,是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等进行比较。三是因素分析法,是综合分析影响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四是社会调查法,通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资金受益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组严格依据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设计如表3-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表3-1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评价项目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决策

项目

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

3分)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立项程序规范

3分)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绩效

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3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资金

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分)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资金分配合理性

4分)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过程

资金

管理

资金到位率

3分)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预算执行率

3分)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 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 目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

3分)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过程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合同规范性

3分)

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是否科学合理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过程的科学合理规范情况。

制度执行有效性

3分)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组织

实施

职责划分明确性

3分)

项目实施过程各方职责是否明确划分,用以反映和考核组织实施过程职责管理情况。

实施有效性

4分)

项目实施过程各方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用以反映和考核各单位权力和义务实际履行情况。

产出

产出

数量

采购设备完成率

4分)

项目实际采购设备与计划采购设备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5分)

工作人员对基础设施提供情况的满意程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产出

质量

采购设备合格率

4分)

采购设备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采购设备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办公平台运行情况(4分)

考核检察院办公平台运行对日常工作的保障情况。

后勤保障服务

5分)

工作人员对后勤保障服务满意程度,用以考核和反应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产出

时效

完成及时性

4分)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产出

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

4分)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效益

社会

效益

改善办公环境

6分)

考核和反映整体办公环境对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作用。

检察业务运转情况(6分)

考核和反映检察机关的运转稳定情况。

可持续影响

项目长效机制

6分)

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考核和反映项目机制的长效性。

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7分)

考核检察院工作人员对项目整体的满意度。

合计

100


(六)评价人员组成

本次绩效评价委托方武山县人民检察院,评价项目所处单位为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评价单位为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评价人员组成包括如下表:

3-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评价人员安排

序号

姓名

项目角色

责任分工

1

周军强

项目负责人

指导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报告撰写

2

任晓冬

专家顾问/质控

总体负责项目的策划和监督,负责项目方案及报告的质量控制

3

麻凤荣

组长

主导项目的实施和操作,主要负责方案的制定、指标研制、报告撰写等

4

王潇

成员

协助项目的实施和操作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期间为202161日至630日,其中,67日完成工作方案终稿,615日完成资料收集、调研、数据收集和分析等工作,630日完成最终绩效评价报告及资料归档。项目实施内容及时间过程见下表:

3-3 项目实施内容及时间过程

阶段

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评价小组

2021.6.1

2021.6.7

制定评价总体工作方案

明确评价工作任务

评价实施阶段

收集和审核项目资料

2021.6.8

2021.6.11

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经质控审核

2021.6.11

2021.6.15

数据采集,抽查项目、资金资料,分析提出初步评价意见

2021.6.15

2021.6.20

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阶段

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并根据质控反馈意见修改报告

2021.6.20

2021.6.26

评价报告报送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审核结果修改完善完成最终评价报告

2021.6.28

2021.6.30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评价整体结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遵循《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提出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框架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价实务经验和项目特征,将重点关注产出质量和效果

在以上原则指导下,评价组制定了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评价组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得分为90.7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工作通知》(甘财绩〔20214号),该项目评价等级为。各指标得分如表4-1

表4-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100.00%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100.00%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

66.67%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3

75.00%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100.00%

资金分配合理性

4

4

100.00%

过程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3

3

100.00%

预算执行率

3

3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3

100.00%

过程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100.00%

合同规范性

3

3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3

100.00%

组织实施

职责划分明确性

3

3

100.00%

实施有效性

4

3

75.00%

产出

产出数量

采购设备完成率

4

4

100.00%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

5

3.9

78.00%

产出质量

采购设备合格率

4

4

100.00%

办公平台运行情况

4

3.3

82.50%

后勤保障服务

5

4

80.00%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率

4

3

75.00%

产出成本

检察业务运转情况

6

6

100.00%

效益

社会效益

改善办公环境

6

5

83.33%

项目长效机制

6

5

83.33%

可持续影响

工作人员满意度

7

6.5

92.86%

满意度指标

检察业务运转情况

6

6

100.00%

合计

100

90.7

90.7%

(二)评价结论分析

整体来看,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运行较好。决策层面: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合理有待加强,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分配合理。管理层面:资金管理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执行较有效;职责划分明确,实施有效性有待加强。产出层面:设备采购计划完成较好,基础设施保障有待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办公平台运行情况较好,各项任务完成较及时,成本控制较好。效果层面:项目的运行保障了检察机关的正常运转,改善了办公环境,具有较好的长效机制,工作人员满意度较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类指标权重为20分,得分为18分,得分率为90%,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1,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图5-1 项目决策指标得分对比图

图片5-1.png

立项依据充分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保障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新世纪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项目立项紧密结合检察院职能定位,立项依据充分。

立项程序规范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按照财政有关规定通过“两上两下”申请与批复;项目预算申报文本、批复材料符合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为延续性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为检察院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保障,检察院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履行了预算编制、申报等程序,立项程序规范。

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的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要能清晰的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设置较宽泛,未与项目具体内容相结合,未能充分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

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规定,绩效指标应该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检察院根据历年工作安排,设计了指标体系,指标设计细化量化,与预算基本相匹配,但存在个别指标缺失的问题,如厨房装修、会议室装修等工作内容未体现在绩效指标中。

预算编制科学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主要资金支出方向为周期性合同支出内容,合同经过公开招标后签订;项目批复预算资金为130.5万元,与项目实际支出内容基本一致,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主要依据合同签订内容和实际工作量测算,预算编制较科学。

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资金分配额度较为合理,与检察院实际情况基本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类指标权重为25分,得分为24分,得分率为96%,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2,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图5-2 项目过程指标得分对比图

图片5-2.png

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130.5万元/预算资金130.5万元×100%=100%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130.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30.5万元×100%=100%

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明细表,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符合合同规定资金数。根据对项目实际账目的抽查,未发现资金拨付存在不合规等问题,同时也未发现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现象。

管理制度健全性:检察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培训费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合同规范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涉及的采购项目均经过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内容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服务内容、金额、时间等,合同金额严格基于服务内容;评价组依次对合同进行梳理,合同制定流程及内容规范。

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组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等现象;项目资料较为齐全且归档及时,制度执行较有效

职责划分明确性: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明确,与第三方合作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双方权利和义务划分清晰,实际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职责划分不明确的情况。

实施有效性:根据项目支出明细等材料,评价组未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督指导不到位等现象,但调查问卷显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解决不及时的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类指标权重为30分,得分为26.2分,得分率为87.3%,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3,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采购设备完成率:截止2020年底,检察院采购计划全部完成,完成率为100%

                                    图5-3 项目产出指标得分对比图

图片5-3.png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检察院现有基础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求,通过问卷调查,77%的职工认为基础设施整体保障充足全面,19%的职工认为存在局部保障不足等现象,4%的职工认为整体保障程度不足,全面性有待提高。

采购设备合格率:检察院设备采购流程符合规定,采购价格较合理,2020年采购设备质量符合标准,且未出现故障,采购设备合格率100%

办公平台运行情况调查问卷显示,83%的职工认为办公专网及局域网络维修保障及时合理,网络运行速度较快;17%的职工认为维修保障及时性一般,网络运行速度偏慢。

后勤保障服务:2020年检察院提供的后勤保障基本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3%的职工对后勤保障服务比较满意,23%职工对后勤保障服务基本满意,4%的员工认为后勤保障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满意度为92.7%

完成及时性:根据检察院项目管理资料,采购设备、后勤保障、信息系统维修维护等各项任务基本按照计划时间完成,但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存在个别问题解决时间较长情况。

成本控制情况:根据项目支出明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各子项支出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未出现成本超支等现象;2020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130.5万元,项目年度实际支出未出现超支现象。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果类指标权重为25分,得分为22.5分,得分率为90%,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4,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图5-4 项目效益指标得分对比图

图片5-4.png

检察业务运转情况:根据评价组对项目资料的核实,检察机关运行状况良好。

改善办公环境: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检察院检务工作正常开展,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安保服务等正常运行,改善了检务工作办公环境,对检务工作效能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5%的职工对办公环境非常满意,23%的职工对办公环境比较满意,2%的职工认为办公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但个别职工表示,存在部分设施缺失的情况。

项目长效机制: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为延续性项目,经过多年实施已形成一套熟练的工作制度体系,采购的各项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可持续用于日常工作;后勤保障服务较完备,发生的各类故障能够及时解决,并能够及时根据工作需求进行调整,可持续性较好。

工作人员满意程度:共收到有效问卷48份,其中满意占比77%、基本满意19%、一般满意4%不太满意0%不满意0%,综合满意度为93.7%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预算编制清晰,资金使用合规

2020年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能够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具体活动和支出需求,经费测算过程完整,与实际工作情况联系紧密,实际支出与计划情况基本一致,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严谨,各项经费支出符合相关标准,预算资金130.5万元于当年全部执行,较充分的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经费保障有效,产出效果显著

2020年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正常运行,资金方面最大程度上支持检察院各项检务后勤工作,保障和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了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工作人员满意度较高,产出效果显著。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部分指标设置有待完善

一是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绩效目标应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应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该项目未围绕主要工作内容设置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过于宏观,不利于指导具体工作。二是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设置的指标值不便于考核。

(二)配套设施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

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19%的职工认为存在局部保障不足等现象,4%的职工认为整体保障程度不足,配套设施全面性有待提升。

八、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预〔201588 ),设定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围绕主要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案,厘清项目的具体工作任务以及对应的成效,突出本部门项目的核心工作,确保各项目绩效指标能够全部涵盖预期产出和效果,通过逐条提炼核心绩效目标,设置清晰合理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应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分解,全面考核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情况。

(二)提升整体配套设施服务保障水平

建议检察院深入了解职工需求,有针对性的解决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改善配套设施服务保障水平,提高职工满意度,从而提升检察院工作效率。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调查问卷满意度报告

一、问卷设计

1.调研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工作人员满意程度,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问卷填写大约需要3分钟,问卷不记名,请根据您的个人真实感受填写。我们保证问卷数据仅限于统计分析,对您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2.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的对象为:武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工

3.调研内容

(1)个人信息

包括问卷填写人的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基本问题

包括检察院配套设施保障、后勤服务、办公专网及局域网络维修保障等问题。

(3)满意度问题

包括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整体的满意程度。

(4)问题及建议

包括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4.调研方法

对于上述满意度问卷调查,调查方式由我司主要负责,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发放的方式开展,问卷通过电子链接、二维码等形式进行网络发放和回收。问卷回收数量通过问卷回收平台自动进行,设置问卷回收数量下限为30份,不设置问卷回收数量上限。最终收到反馈问卷48份。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1.基本信息及客观题目

48份回收问卷填写者选题结果整理如下:

附表3-1 选择题部分统计结果

1题   您的性别: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25

52.08%

23

47.92%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48


2题   您的年龄是: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30岁以下

19

39.58%

B.30岁以上,40岁以下

16

33.33%

C.40岁以上,50岁以下

3

6.25%

D.50岁以上,60岁以下

10

20.83%

E.已退休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48


3题   您认为检察院办公专网及局域网络维修保障是否及时合理?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维修保障及时合理,且网络运行较快

40

83.33%

B.维修保障不够及时合理,网络整体较慢

8

16.67%

C.维修保障非常不及时,影响正常工作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48


4题   您认为检察院整体配套设施服务保障程度如何?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整体保障程度充足全面

37

77.08%

B.存在局部保障不足等现象

9

18.75%

C.整体保障程度不足,全面性有待提高

2

4.17%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48


5题   您对检察院办公环境整体满意程度?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满意

36

75%

基本满意

11

22.92%

一般满意

1

2.08%

不太满意

0

0%

不满意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48



6题   您对检查业务综合保障项目整体满意度?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满意

37

77.08%

基本满意

9

18.75%

一般满意

2

4.17%

不太满意

0

0%

不满意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48


7题   您对后勤保障服务的整体满意程度?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满意

35

72.92%

基本满意

11

22.92%

一般满意

2

4.17%

不太满意

0

0%

不满意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48


2.有关意见及建议

本次调查在问卷的最后一部分设计了开放式问答,以搜集检察机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议提高基础保障设施服务水平;二是建议注重检察院工作环境卫生的保持。


附件1: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0年武山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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