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三)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五)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并设有城关镇、洛门镇、四门镇、鸳鸯镇、滩歌镇、马力镇等6个乡镇检察室派出机构。
我单位政法专项编制39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7人,机关工勤1人,聘用制书记员15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5.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1.6万元,增长28.99%,主要原因是将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465.29万元纳入收支核算。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5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7.17万元,占94.32%;其他收入105.25万元,占5.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63万元,占67.76%;项目支出452.89万元,占32.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7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06.9万元,增长40.12%。主要原因是1.将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465.29万元纳入收支核算;2.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全额绩效纳入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9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全额绩效纳入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2022年年初预算时将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465.29万元列入预算。但在2022年实际支出时,由于县财政困难,一直未兑现原“两房”建设置换资金,即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工资统发预算指标有剩余。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48万元,支出决算为3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现100%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65万元,支出决算为7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现100%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8万元,增长13.36%,主要原因是 1.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全额绩效纳入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导致公积金增加;2.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及2022年工资晋升人数较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晋升,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晋升,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事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大部分培训变成线上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部门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现100%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万元,下降67.8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填报了19.57万元的公务用车购置事项,而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现100%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3万元,下降68.3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填报了19.57万元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为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新购公务用车一辆,而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现100%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用车实施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严格使用相关经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现100%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结合《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检察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从严控制了机关食堂接待的数量以及接待的标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0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预算绩效自评,按照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部门整体支出三类评价对象全覆盖的原则,结合我单位2022年度实际情况,自评对象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三个项目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
一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紧围绕“一线六圈”城乡振兴计划,以法治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监督立案3件,起诉113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存在因案致贫隐患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9万元。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力量,持续做好桦林镇马滩村帮扶工作,积极参与消费扶贫,通过832扶贫电商平台认购我县农产品3万余元。二是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03,保持全市前列。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6件155人,批准逮捕74件118人,不批准逮捕12件3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3件185人,起诉110件169人,不起诉10件13人,改变管辖3件3人。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6.13%,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95.24%、采纳率96%。追赃挽损率63.16%。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整改纠正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漏捕漏诉3人。发出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并回复。提出抗诉1件1人,市检察院支持抗诉。
三是持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作出再审裁定。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发出支持起诉书4件,法院均已采纳支持起诉。办理行政督促履职类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作出监督决定2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均案结事了。办理全市首例“老年人权益保障”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履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该案在法治甘肃网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办理行政、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9件。办理了全市首例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向老人所在乡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完善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避免老人享有政策、他人享有实惠的现象发生。此案例被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拓展新领域生活更美好》“老年人权益保护”专篇采用,学习强国、检察日报、法治甘肃网、新甘肃、法治天水均进行专题报道。
五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格落实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工作机制,对涉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类犯罪案件批捕14件17人,起诉16件22人。积极参与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从快起诉涉金融领域案件1件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办理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10人,自行补充侦查起诉“村霸”案件1件1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我院对各类资金使用严格审批程序,资金支出总体上审批程序合规、凭证附件齐全,实现专款专用,可使用银行卡结算的,严格使用公务卡报销,有效提高了财务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二是我院各项工作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始终以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按照注重细节、服务到位、保障运行的工作要求,做实、做细每一项工作,不断改善办公环境,提升检务保障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院工作人员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难以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指标,增强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指标设置值不应过低,利用3-5年的历史数据求和平均,满足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要求。自评表见下图。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提升检察业务能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更优质的检务保障;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有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难以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指标,增强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指标设置值不应过低,利用3-5年的历史数据求和平均,满足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要求。自评表见下图。

(3)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5.2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我院“两房”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新建“两房”项目的建设是规范建设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需要,对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办案流程有重要作用,同时对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全县的经济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年初预算数465.29万元,全年预算数465.29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尾款尚未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工作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把钱“及时花出去”,确保资金按时限要求完成支出。加强全过程绩效监管、加强绩效目标科学性准确性等审核、加强绩效结果应用。通过对有效支出安排预算、低效支出压减预算、无效支出进行问责,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使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自评表见下图。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委托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随决算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3、2022年度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2.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度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